用户可以在这些平台上买卖比特币、以太币和泰达币等币种。币安交易平台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2021 年 9 月 24 日,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 “924 文件”),在虚拟货币领域掀起轩然大波,对规范行业、防范金融风险意义重大。
文件开篇明确虚拟货币本质属性。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因非货币当局发行、运用加密与分布式账户等技术、以数字化形态存在,不具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像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都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此类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一律严令禁止、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从地域范围看,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若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视作非法金融活动。境内工作人员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都要依法担责 。
文件还强调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的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若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
在工作机制构建上,文件提出部门协同联动与强化属地落实。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各地统一开展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
风险监测预警层面,要求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线下结合,提高识别精度与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实现虚拟货币 “挖矿”、交易、兑换全链条跟踪与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 。
防范和处置体系构建多维度展开。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相关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营销宣传等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含 “虚拟货币” 等字样,同时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涉虚拟货币广告监管 。
此外,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与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发现问题线索,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公安部部署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
《924 文件》从多方面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进行防控,彰显国家对虚拟货币市场的严管决心,旨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币安的核心价值观指导着团队的目标、决策和行动,让团队间的协作跨越国籍、文化与背景,最终实现币安团队的共同愿景。